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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-12-28 12:31

〔記者楊國文/台北報導〕高等法院今宣判夜店殺警案,68名被告中,有40人以聚眾鬥毆傷害致死罪,重判7年2月至13年徒刑,死者薛貞國妻子黃嘉鳳聽判時,哽咽地哭紅雙眼,庭後表示警察真的蠻辛苦的,希望大家給警察更多的尊重,她接受被告的認錯,不過,有的人是3年來都一樣,收到判決書後會提起上訴。

薛妻黃嘉鳳今天是和薛貞國的母親、律師一起到庭聽判。庭後,被問到高院判決加重多位主嫌刑責,是否認為正義獲得伸張?薛妻表示,還不清楚判決詳細內容,這些被告還很年輕,可以選擇以另外一種方式過日子,她希望這些被告能夠重新改過。她並以警眷身分表示,警察真的蠻辛苦的,維護社會秩序需要大家一起努力。

一審判後後和48位被告達成民事和解,是否都已履行?原諒被告了?薛妻表示,她接受他們的認錯,有的態度很好,但有的人則是3年來都是一樣,她簽了和解書,仍有一半以上的人沒有履行(指賠償),「此部分我既然簽應他們了,相信他們會依和解書內容去履行」。據悉,被告都以分期付款方式支付賠償,短則4年,最長達40年之久。

針對被告易寶宏指判刑太重,要上訴,薛妻認為,相信法官都是依法審理,謝謝法官非常嚴謹在審理,收到判決書她仍會提起上訴。

媒體詢問,二審都未依殺人罪論罪,頂多依聚眾鬥毆傷害致人於死罪判刑,與一審有別,薛妻說,家屬訴求重點是針對事實的部分有無獲得公平的判決,至於高院是依殺人罪,或者聚眾鬥毆傷害致人於死罪論罪,並非重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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